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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难深入 审批流程需简化(2)

2013-03-09 17:47|军事网| 编辑: | 点击: 次 | 我要评论()



  “他山之石,可以攻玉”,代表建议对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,引入“金股”制度,同时完善监管政策、法规和行政措施,放宽对军工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比例等限制,使得军工上市公司能够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募集资金,从而更好的为国家战略目标服务。

  代表还提到,目前,行业主管部门对军工企业股份制改制上市公司拥有前置审批权,但该审批流程一般耗时很长,而上市公司重组又有很严格的时间限制,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获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,上市公司重组就会失败。这不仅会严重影响军工企业专业化整合、股份制改造工作进度,往往还会给上市公司以及公众股东带来重大损失。因此,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可进一步对内部审核流程进行梳理,严格把控内部审核进度,尽可能缩短审核时间,为军工企业顺利完成股份制改造上市工作铺平道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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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评论:希望朝鲜理性看安理会决议 应当理解中国难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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